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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汉末年枭雄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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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千四百五十三 尴尬的州刺史们(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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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夺,名义上属于刺史的职权范围内的事情中央机构总要插手。

  中央各部门已经不再接受尚书台的领导尚书台虽然还存在但是没有首脑机关名存实亡尚书台各部门直接接受皇帝的领导然后往地方设置了很多地方分部。

  财政部有设置,兵部有设置,刑部有设置,吏部有设置……

  中央部门的地方分部承接皇权,分部官员在地方上极为强势地方官员职位越高受到的掣肘就越多。

  职位越低反而因为需要具体办事所以掣肘少——他们直接听从中央命令办事去了,没有掣肘。

  州刺史是地方职权最高地位最高的官职,堪称封疆大吏同时也是受到职权侵夺最严重的职位。

  延德三年以后,州刺史想要办事,如果没有中央的支持,就难以对地方郡县形成有效制约,本身能做的事情较为有限。

  往往州刺史一个行政命令颁布下去,响应者寥寥,或者都是响应了可是行动极为迟缓,等着中央的态度,中央默许他们才跟着做,中央不满,他们坚决不做。

  阳奉阴违者甚多。

  这种权力架构往往让一些性格上较为强势的州刺史很是苦恼。

  他们费尽心思戴着铁链跳舞,勉强维持自己的体面,在中央部门地方分部的层层夹击之下求生,多多少少还想着做点事情。

  而一些性格上较为弱势的州刺史看清了皇帝的需求和皇权的扩张,则主动放弃挣扎,主动成为花架子、橡皮图章。

  中央机构能插手的事情就不干预不参与,放任自由,凡事都和中央部门商量着来。

  你们说可以,我再办,咱们事先通气,达成一致意见,省得到时候和中央部门产生龃龉,闹起来没自己的好果子吃。

  于是在某些州,中央部门职权范围内的地方事务基本上都是从中央直接下到郡县,越过州一级别直接执行,州刺史在这个过程中就和不存在一样。

  他们的权力只剩下中央部门管不到的边边角角,十分尴尬。

  尤其在延德九年十年天下豪强大叛乱之后,中央对地方的掌握力度进一步增强,这一增强趋势集中体现在税政上。

  大量税吏四散而出巩固地方,清丈土地,清算豪强,直接掌握了地方的税政,把住了地方行政的命脉。

  延德十年前后,因为郭鹏清丈土地的政策爆发大叛乱,从而导致天下势力来了一次大清洗和大重组,中央权势更加旺盛。

  于是,某些本身就比较弱势的州刺史因为进一步失去权势,更是被一些好事人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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