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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汉末年枭雄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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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百零三 郭某人最懂得什么叫舍得(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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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行政主官。

  但是名义上没有改变,郡守的实际上级依然是州牧,不是州刺史,州刺史名义上和实际上都很难对郡守进行限制。

  所以汉末州刺史和郡太守之间的矛盾屡见不鲜。

  这也是东汉朝廷无奈之下的一种制衡之术,让地方互相产生矛盾,以此确立中央的权威。

  典型的例子,现在混的风生水起的太史慈就是当年卷入了青州刺史和东莱郡太守之间的政治斗争而被迫去辽东避难的。

  一直到郭鹏建立魏国以后,这种情况不复存在。

  郭魏帝国明确规定州刺史就是一州行政主官,是郡太守的上级,郡太守需要听从州刺史的行政命令。

  不过魏国就不再存在有州牧这个职位了。

  郭鹏废除了州牧的存在,明确规定以后不再设立州牧这种军政财大权一把抓的军阀温床职位,一名官员不得同时掌握军政财三项权力,必须各司其职。

  文官不管军务,军官不管政务,双方互不干涉,谁敢干涉,那下场绝对不会比荀彧和臧洪更好。

  而且虽然在魏帝国内州刺史和郡太守是上下级,但是二者之间没有从属关系。

  州刺史和郡太守都是中央任命,不像州牧,还有对郡太守和县令的任免权。

  一直到县令县长还有底下的乡长村长,现在都是中央派专人去任命,登记造册,没有例外。

  官员的任免权被郭鹏死死抓住,没有下放给任何一任地方官员,地方官员对一些重要职位上的辅佐官员是没有职权任免的权力的。

  这一权力属于中央,属于吏部。

  乃至于原先可以自行辟召的州、郡、县三级行政主官身边的重要辅佐吏员都是中央指定。

  中央在任命官员的时候会配备一个完善的行政团队给主官,之后的调遣和任免,都是吏部做出决定,主官无权干涉。

  当然主官可以向吏部提出意见。

  郡太守和县令身边的辅佐吏员在东汉时代也是有规矩的。

  有一部分是东汉朝廷任命,剩下一部分是太守县令自行辟召,为了方便拉拢本地豪强士族,方便对地方的统治。

  中央任命的是极少一部分,官员自己辟召的是一大部分,象征着皇权的妥协和萎缩。

  以东汉那衰弱的皇权,也只能在京畿三辅这样的要害之处和边地那种鸟不拉屎的地方彰显皇权,其他地方都是人家豪强的。

  当然,交通不便利也是实际情况,是客观事实。

  偏远地方往来一次洛阳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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