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1.西伯侯之心,路人皆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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愿永居朝歌!”
这句话在一个异国首领口中,显得极其有分量。
葴足很有自知之明,当虎方这种小方国的首领,还不如入朝为官,立功封爵。
就像入朝歌后与他相熟的北伯侯崇侯虎所做的一样。
放弃一方诸侯的地位,选择死死抱紧纣王大腿。
一个能让四方臣服的君王,手段有多么厉害?
他不觉得自己能应付的了,还不如及时投诚,成为纣王的一条忠犬,成为纣王清理诸侯之弊的利刃。
要用诸侯清剿诸侯。
而且朝歌生活好啊!
猪肉吃着,葡萄酒喝着,还管什么天天被动挨打的虎方?
虎方哪有这待遇,他这首领一路上的用度都是攒了许久才攒出来的,可还不如刚才九间殿内的一顿炮烙吃得好!
自己在朝歌活得好就完事了!
以纣王的能耐,迟早会为了扩大大商疆域而将目标放在南方,到时候难免有一战。
还不如直接投诚,这可比领地被清理、顽抗身死好过不知多少,而且投诚越早,就越容易被看重。
子受的思维被葴足打断,我这边一堆破事都没解决呢,你虎方又来捣乱?
虎方是比不上诸侯,地小人少,整体实力比黎侯都弱上许多。
可地位上是真正与大商平等对话的盟国啊!哪有盟国直接投降的道理?
这不是又给我开疆辟土呢?
等等....
子受忽然有了挽回昏庸值的灵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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