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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二章 万事皆备(一)(求收推!)(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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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所的千户百户家里都是下面军户的兵卒来充当仆役的,这就是现实。

  不行就当到衙门当小吏吧,当个差役也得,能上街胡乱拿菜贩子几把菜回家,别提什么良心了,至少能让家人活下去……这样的话,除非这位军户的老爹战斗力极强,家里有五兄弟以上,要不然这个想头也是白瞎的——民户家里有二丁就可以当吏,军户要五丁,明确规定的“四丁不许”,这里的丁是指成年丁壮,不是指幼丁,按这年代可怕的夭折率,穷困的军户要养到五个儿子成年,谈何容易?

  好吧,接着忍,不是可以走李东阳和张居正的路子么?

  忍吧,一代又一代,只求有个读书种子,也好脱了这苦海……问题是小孩出生呱呱下地,谁知道那个是读书种子?民户的还可凿壁偷光啥的,军户?一户只能一丁为生员,其他的就算全是商辂、张居正、李东阳的资质,也老实去给百户大人种田去。

  所以注销户籍,穿上锦衣卫服饰跟着东厂的颗管事走,这些人家里是绝对没意见的,完全没有任何一丝抵触心理,这于他们来说,是自己孩子得了一个重生的机遇——别说锦衣卫也是军户,哪能一样么?这世上个个和胡山那样有道德洁癖?多少没有五丁的军户父母,感觉孩子能和差役一样上街收点陋规就算出人头地而不得呢!别说还是看上去极有权势的锦衣卫。实则上锦衣卫相比之于寻常人家或是卫所,也真的是有权有势了。

  所以,这事是极好明白的。

  而那胖胖壮壮的颗管事感觉到不明白的,是这一路上不论千户或是指挥,丁一是一律不见的,倒是这五十个军卒,丁一倒似乎是极为上心,一路上又叫他们排着队走,晚上休息了居然还跑去跟那些赤佬——这骂人的话原本便是对明朝军队中士兵的贬称,明属火德,军衣是红的,由此又可见军户地位低落——住在一块,甚至还给他们挑脚上水泡,全无半点读书人的仪态。

  “朱动,刑大合赶紧带人再去煮点水!”眼看天亮再走一程便到京师了,这晚憩下颗管事又寻不着丁一,往那五十个军卒的宿营地走去,果然丁一又在给一个军卒挑着水泡,还一边指挥着两个总旗。

  胖管事无奈摇头走上去,陪着笑脸说道:“侄少爷,这等样事,还是咱家来做吧……”

  丁一其实有点洁癖的,胖管事这些天的相处是发现了,每当丁一弄完这一摊,皂角粉洗了四五次的,恨不得将手搓下一层皮来。若说丁一有怪癖喜欢玩弄男人的臭脚倒也罢了,明明不是,而且还是很厌恶的,所以他才想不通丁一为何这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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